《周易》,主要是讲阴阳、八卦、64卦变化的古书。《黄帝内经》(或说《素问》和《灵枢》)中的藏象学说,是阴阳五行学说在中医方面的应用。《周易》里面讲八卦、64卦的变化,没有涉及五行,这是因为,八卦系统与五行系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系统。
八卦系统与五行系统,根源都是太极、阴阳、四象学说。
四象学说之后,出现五行学说与八卦学说两个发展方向。
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拨开迷障,深入探究这些古老学说的本质问题。四象学说的出现,有助于古人认识客观世界。“象”,就是以“象”类物,是古人的一种分类和分析事物的方法,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手段和方法。
四象是指:少阳、太阳、少阴、太阴——分别可以代表春、夏、秋、冬;生、长、老、死等等四类事物和现象,将事物和现象分成四个阶段、四种相联系的情况。为了更便于理解,古人又用了四种常见的事物代替上述四象。
这四种常见的事物就是“木火金水”。具体代替方法就是:木——少阳;火——太阳;金——少阴;水——太阴。“木火金水”代替“少阳、太阳、少阴、太阴”以后,就不再是具体的生活中的这四种常见事物,它们变成了“四象”,被人为地赋予了概念,变成了哲学理论上的东西。以后,当古人认为其它事物和现象分别与“木、火、金、水”类似时,就可以分别被归类于“木火金水”四象了。“木火金水”,就是后来五行学说中的“四行”。
如果用数字1、2、3、4表示四象,根据“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则太阳、少阳对应1、3,太阴,少阴对应2、4。然而“阴极阳生,阳极阴生”,太阴为阴之所终阳之所始,太阳相反,而1为阳之始,2为阴之始,因此应改为太阴为1,太阳为2,少阳为3,少阴为4,故水1、火2、木3、金4。
1、2、3、4之和为10,10可分成1、2、3、4,所以,10可以看作太极。太极分阴阳,10可分为5、5,一个为阴气5,一个为阳气5。
木火相生为阳,“木、火”都是由“阳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阳”。金水相生为阴,“金、水”都是由“阴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阴”。
由水变化到木,是阴气渐少,阳气渐多的过程。由火变化到金,是阳气渐少,阴气渐多的过程。所以,四象用于对应一年四季时,分别可以对应春、夏、秋、冬。由春季到夏季,阳气渐升;由秋季到冬季,阴气渐升。
用于四象对应生命时,“木、火、金、水”分别可以代表生、长、老、死——表示生命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弱,从弱到无的四个连续的过程。
根据阴阳理论,阴气与阳气是互根互生的。所谓“阴极阳生,阳极阴生”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