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认为,道教就是道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旁支,它继承并膨胀了道家学说的某些思想成分,但却失去了道家学说的哲学本色而演变为宗教神学。到隋唐以后,道家作为学术流派已经不复存在,即已经与道教混为一体,两者密不可分,一些排斥道家学说的学者,其所排的“道”或“老”,一般都是道教和道家兼指的。比如《老子想尔注》名义上是对《老子》的注解,实则“托遘”《老子》达到“以训初回”和“济众大航”的目的。它通过增删、篡改、曲解等手段系统地改造了《老子》,将“道”神格化,突出其“布道诫”的训示意义,引导人们追求长生成仙的道教理想。
法家是华夏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道家与法家的关系主要是黄老派与法家的关系,从学术渊源上来说。法家学派非常重视道的规律性,明晰了“道”与“理”的关系,对道家思想有继承和改造。而他们重点阐述的所谓法术势,都是黄老道家首先提出来的。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所以许多人认为,黄老道家和法家一样都是“人君南面之术”。另外,黄老道家主张兼采百家,这也是新起的汉朝要用黄老思想拨乱反正恢复经济的重要原因。
道家和儒家的关系比较复杂,它们之间有互相学习的一面,也有互相对立的一面。汉武帝执政后,儒家成了胜利者,而道家被压制,直到魏晋时期,玄学兴起,道家重新复活,儒道之争也重新开始。在儒、道关系问题上,王弼则认为老子不是圣人而是贤人。
王弼认为:“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魏晋之后的统治者大多都是“外儒内法”,或者是“外示儒家,内施黄老”。在许多朝代立国初期,儒家思想和黄老思想互为表里,为社会经济文化的复苏起到了重要作用。宋明儒者以抵制佛老为己任,石介《中国论》称“有庞眉曰聃,自胡来,入我中国。各以其人易中国之人,以其道易中国之道,以其俗易中国之俗,以其书易中国之书,以其教易中国之教”。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认为“今士大夫至以佛老为圣人,鬻书于市者,非庄老之书不售也,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着而不可挹。”在苏轼看来,任凭老庄之学流传,空谈之风蔓延,于国家危害极大。朱熹则说老子之心最毒,老子只以保全自身为念,而不肯承担社会责任,为保证自身利益,老子又创造了许多阴谋权术。王夫之将老子之道视为阴谋机诈之术,老子可谓“笑嘻嘻退一步占便宜底人”,老子之学流害于后世,申韩之苛酷,孙吴之机诈,皆是老子的一个方面。庄子之学出于老子而胜于老子,老子之心阴险难测,而庄子则无机诈,无物无我,逍遥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