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
邓县令看向冯大、冯四,疑惑地看向阮谦、孙承恩。
几人都是一头雾水,头一次听见这个说法。
阮梦解释,“村集体的意思,以村为代表,可以对外承接一些生意,受益人为村集体所有人。”
“原则上,村集体的成员,是全村所有人。这样,就可以避免,有些人总想使手段,想要掺和一脚。”
“不是冯家村人,想掺和也没用!”
几人点头,阮梦继续介绍:
“成立村集体,大家可以类比商号。商人做买卖,与商号签订文书,至于商号如何摊派,分给下面的作坊 、内部结果,商人不管。”
“对于商人,好处是认同商号的信誉、商品质量有保障。”
“对于商号,能够广泛调动资源,比具体一个个小作坊、小铺面,能接到更加大单的生意。”
“村集体也是类似,因为可以调动全村的劳动力,生产力有保证,全村协商、协调,顾客可以免除担心,生产期间矛盾问题。”
“村长是县衙认可的,村落带头人,如有矛盾,县衙还可以出面协调,比普通商户而言,更有信誉。”
“对村集体,与其一个个村民去摆摊,兜售生意......发动全村力量,显然可以接到更多生意,他们只需要参与劳作,就可以获得收益。”
“说具体点,上次和孙少爷商量的,在冯家村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调料、酱菜的生意......”
“种植、养殖,需要土地吧?在城里,土里更贵,但不代表,村里的地,就可以完全不计成本。”
“如果成立村集体,孙少爷和村集体签订文书,约定彼此权责。首先,承包村集体土地,用于种植和养殖,需要承担一定土地使用费用......”
“这个费用,全村人都可以受益,分得一定收益。”
“再者,村集体承接下来,制作调料、酱菜,孙家提供原料的,例如种菜的种子、牲畜的幼崽,需要劳动力来加工吧?”
“种植、养殖,村民可以参与,拿到一定劳动报酬。”
“孙家不提供原料的,例如海鲜制品、调料,村集体需要的原材料,可以优先从村民手中采购。村民只需要赶海,取得质量好的海鲜即可。”
“除了卖海鲜,还能参与加工,能得到两份钱。还不承担风险,对村民是不是好事?”
邓县令问,“村民利益,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十分关键,若划分不清,引发矛盾,有可能比不做这生意,更加严重。
阮梦表情淡定,村集体是在前世发展中,印证出的有效经济体制。
但她打算灵活调整。
毕竟在前世,村集体发挥作用的主体,是村集体管理层,带领大家共同致富。
但现在,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她阮家,出钱出力,将利润拿出来均分,她疯了吧?
能有心带着大家致富,她自认为已经够有良心了,但绝不是圣母!
不赞成吃大锅饭,她期待按劳分配、按劳所得,但目前,村民们没有积蓄、技能,没法开展承包制,只能通过市场结合分配制度,先让村民们的荷包鼓起来。
阮梦从容解释,“大人问得好,利润分配,自然是按劳所得。”
“哦?怎么个按劳所得法?”
“这个细节,我们可以和村长、村民商榷。例如,这单生意,是我和孙少爷谈成,调料配方、运作模式,是我们和孙少爷商量而成......”
“总不能要求,利润让我和村民平分吧?”
县令和冯大、冯四齐齐点头。
阮家完全可以,售卖配方,或者承包给作坊,让作坊生产出成品,或者自家成立小作坊,请几个村民帮忙......
但哪一样,都没有成立村集体的方式让利。
阮梦继续,“我设想的,是抛开原料、生产成本,利润我们占五成,其他,由村民们去分。”
“土地承包的费用,这个是每个村民都可以得到的。海鲜酱料等,赶海收购海鲜,这部分利润,是可以预期的。”
“但是,坚决不吃大锅饭!能力、用心、勤奋程度不同,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同不同。”
“我们的目的,是让大家日子都好起来,绝对不是养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