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晨晨亲手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梓荞已经坐在餐桌前,等着开饭。
沈怡晨见沈宣润还没下楼,打算上楼去叫他下来吃饭,却看到沈宣润拎着他的黑色公文包,神情严肃,匆忙地冲下了楼。
梓荞和晨晨见状,立刻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齐齐走上前。
“宣哥,出了什么事?“ 梓荞关切地问道。
沈宣润一边穿鞋,一边说道:“非洲那边的矿工突然罢工闹事,已经伤了几十个人,已经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司漠一个人处理不了,我得马上过去处理。”
梓荞和沈怡晨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感受到内心的担忧。
见沈宣润马上要开门离开,晨晨急忙叫住他,“宣哥,你等一下!”
她迅速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食盒,迅速将桌上的菜装进去,然后塞给沈宣润的手里,叮嘱道:“你的胃不好,不能饿着!在外面,记得要吃饭,少抽烟,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
沈宣润听着她的关切,感觉她就像一个送丈夫出门的贤妻良母,心中暖意满满。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我会记住的!”
随后,沈宣润又望向站在一旁微笑的梓荞,“梓荞,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晨晨哦!”
然而,沈宣润万万没有想到,他的离去,竟成了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沈宣润离开后,晨晨果然很听话,不外出,只专心在家复习高考的功课。
其实,以她那过目不忘的天赋和惊人的记忆力,她早就将高中的课本背得滚瓜烂熟了。不管考官出的题目是什么,她沈怡晨虽不能百分百保证答案绝对正确,但至少九成准确率是肯定有的。
而梓荞则依然担任着凤池山庄的大总管,负责着山庄上下大小事务。
别看他年纪不大,但和晨晨一样,都拥有非常聪明的头脑。梓荞在十八岁时已经大学毕业,如今也才二十岁,手腕已被沈宣润调教得非常熟练。要不是他真的有过人的能力,沈宣润也不会放心把凤池山庄这么大的责任交给他来管理。
沈宣润已经在南非两天了,每天晚上他都会给晨晨打电话报平安。当然,他也想确认晨晨和梓荞是否平安,得知她没有外出,凤池山庄也没有出事后,沈宣润的心稍微安定了些许。
在沈宣润出发的第一天,梓荞和沈怡晨收到了京城第一豪门金家的邀请函,邀请他们在三天后,参加金天炎的生日晚宴,地点是金家旗下的金龙大酒店。
一般来说,豪门世家举办这种晚宴用来拉拢人脉和加强关系是很正常的。四大军门和四大豪门都会定期举办这样的活动,所以沈宣润听到梓荞提及此事,并未感到奇怪。尽管他和金天炎关系并不亲密,但应酬这种场面上的交流还是免不了的。于是,沈宣润便让梓荞准备一份厚礼,代表他出席。
金天炎的请柬上明确写着“请携伴参加”,而梓荞的女伴,自然只有晨晨。
因此,在晚宴的那天晚上,梓荞自然地邀请晨晨陪他一同参加。
夜幕慢慢降临,此刻,明堂酒店的宴会厅三楼,灯火辉煌,即将举行一场奢华的豪门夜宴。
宴会厅内已经聚集了不少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和公子哥儿们,以及一些军、政、商界的巨贾名流。华美的水晶吊灯照亮着整个厅内,衣香鬓影,人来人往,女人们忙着争芳斗艳,娇媚轻笑,而男士们则衣着优雅,风度翩翩。
金天炎,今天的主人公,身穿喜庆的大红西装,白色衬衣和丝绸领花,将他那绝世阴柔的俊美脸庞映衬得更加动人。他优雅地在贵宾间穿梭,表现得热情周到,让所有参加宴会的人都感受到他的魅力。
郑惊艳也早早到了宴会厅,但她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拒绝了许多名门子弟的殷勤邀请。她紧盯着入口,似乎在等待着某个人的到来。
她的几个蜜友不敢去招惹她,只能在一旁低声议论她的八卦。其中,金燕燕告诉她们,“听说沈宣润和郑惊艳的订婚已经取消了,两人还闹翻了。”
王丹丹赞同地点头,“没错,看她今天的脸色就知道。”
董思思猜测道,“她看起来好像在等谁,难道是在等沈宣润?”
金燕燕断然否定,“不可能!我听说沈宣润去南非了,他那里的公司好像出了问题,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董思思皱起眉头,“那她在等谁?”
马舸嘲笑道,“怎么可能是沈宣润?他要是不能来,肯定派人送礼。而送礼的人当然就是他的代言人了。”
金燕燕吃惊地说,“你是说梓荞?”
马舸点头,“没错!而且请柬上写明要携伴参加,他的伴当然是沈怡晨了。”
金燕燕兴奋地低呼,“太好了,肯定会有好戏看!”
马舸幸灾乐祸地笑着,“是啊,我们拭目以待……”
就在他们议论纷纷之际,王丹丹突然喊道,“你们看门口,他们来了!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在宴会厅内,众人都停下交谈,齐齐扭头看向大门,只见一对天人一般风姿的壁人走进了场地。
男子身材修长挺拔,穿着一身由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头发利落中带着一丝性感的短碎发。他的面容俊美清贵,散发着魅惑迷人的气质。
女子同样绝世姿容,美得超凡脱俗,像从画中走出的仙女。她的明眸又黑又亮,宛若暗夜星辰,水意盈盈,恍若碧湖生烟。肌肤欺霜赛雪,瑶鼻俏挺,红唇似樱,绝色容颜完美无瑕。
她穿着雪白的公主裙,展现出完美线条和贵气,令人沉醉。她的一举一动皆显得优雅完美,散发出贵族的气质和雅致,令全场为之倾倒。
男子微扬着一双清冷的凤眸,目光扫过全场后,低头温柔地看着身边的女人,低声说了一句话。女人闻言,轻笑着,唇角的梨涡若隐若现,更显得美丽动人。
众人被这对壁人的风姿所折服,一时间咬着牙,对着手指,充满羡慕、嫉妒和恨意。这对男女展现出的默契和温暖,让人忍不住为之艳羡,他们仿佛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众人格格不入。
整个宴会厅都为这一对仙子般的男女倾倒,他们的出现给晚宴增添了一份梦幻和浪漫的氛围。
登上宴会厅的楼梯,沈怡晨和梓荞的出现让众人都停下了交谈,纷纷扭头望向门口。
在人群中显得高挑修长的男子牵着一位同样风姿绝美的女子走进宴会厅,他们的步伐如同踩着繁花而来的神仙,面带淡然的笑容,从容自若地融入人群。
那位男子身穿意大利定制的银灰色西装,发型利落中透着一丝性感,几缕发丝顽皮地散落在光洁白皙的额头上,让他那俊美清贵的面容更显迷人。
而被他轻揽细腰的女子实在太美!真的太美了!美得凌驾于尘世之外,美得宛如踏着云彩从天而降。
第一眼看到她,就会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仿佛遇见了从仙境来的美人。
她的明眸黑亮如星辰,水光潋滟,犹如碧湖波光粼粼。
她的皮肤白皙如雪,瑶鼻挺俏,樱唇似蕾,她那张绝美无瑕的容颜仿佛是天神的杰作,无懈可击。
她穿着一袭雪白的公主裙,露出雪白的双肩,线条优美的锁骨写满了诱惑,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着优雅和完美,她身上散发出的高贵和雅致让人陶醉,这是那种本来天生拥有的贵族气质。
男子微微眯起一双清澈的凤眸,目光扫过全场,然后投向女子身上,他温柔地低声说了一句话。
女子闻言,轻轻笑了笑,唇角勾起一抹梨涡,更显得娇媚动人,吸引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留在她身上。
在场的男女无不为他们的出现所吸引,他们的优雅和高贵让众人自愧不如,他们之间的默契和温暖让任何人都无法参与。这样的默契和温暖仿佛是一道光环,将他们紧紧包围在一起,让人羡慕不已。
对于其他在场的人来说,梓荞和沈怡晨的到来确实震撼人心。他们的出众让人不禁怀疑自己为什么无法拥有如此默契和温暖的感情。
金天炎也被沈怡晨的美貌所吸引,他内心震颤,暗自羡慕嫉妒恨沈宣润为何能遇到如此出众的女子。他认为沈怡晨不可小视,她拥有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不管男女都不可轻视。
梓荞和沈怡晨礼貌地和金天炎打了招呼,递上贵重的礼物,祝他生日快乐。金天炎没有当场打开礼物,而是交给身边的人保管。然后他引导梓荞和沈怡晨坐在贵宾席上,一起寒暄。
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郑惊艳看到梓荞和沈怡晨的到来,神情激动地站了起来,目光闪烁着凶狠的寒芒,她紧盯着沈怡晨,仿佛看到了猎物一样。她看到金天炎和两人聊得很热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显然对沈怡晨心怀敌意。
宴会厅内的人们终于从震撼中回过神来,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低声议论着梓荞和沈怡晨这对名扬京城的美人。
“原来他们就是梓荞和沈怡晨啊,果然名不虚传!太漂亮了,真是绝世佳人啊!难怪沈少要珍藏他们,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
“没错!我这活了大半辈子,见过不少人,但还真没见过像这对年轻人这样美的。要是我二十岁的时候,我也会设法交朋友,至少能多看几眼他们,实在太赏心悦目了!”
不过也有人嘲讽地撇嘴说,“陈总,你有点夸张了吧?这俩人,顶多就是贫民窟走出来的幸运儿,若没有沈少的看重,他们可能还在角落里讨食呢!”
坐在一旁的陈总却笑着说,“哎,小李,话不能这么说。出身虽然重要,但运势在人生中也非常关键。能被沈少看中,这就是他们的运势。再看看沈小姐的命相,那是富贵之相,要是在古代,她的前程将不可限量!”
另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揶揄着陈总说,“哈哈,陈水军,你这是在为你的风水公司做广告吗?这也太过了吧?”
陈水军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别瞎说!我陈水军可是一代风水师,我说的是实话。你等着,十年后就能看清楚了!”
“好,我等着,十年后看看沈怡晨是否能如你所说问鼎凤位?”
“来,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好!谁怕谁啊!”
“赌什么呢?你说说……”
在场的人们纷纷投入热烈的讨论,郑惊艳听着这些人的赞美和打赌,心里越来越不舒服,她的目光越发冷厉地盯着沈怡晨。
哼,问鼎凤位是吧?沈怡晨,我要亲眼看看你有没有那个命!哼~即使你有运势,我郑惊艳也要破坏你的好运!让你彻底完蛋,永世不得超生!
沈怡晨感受到众多目光聚焦在他们身上,其中有几道特别强烈,让她无法忽视。
她顺着最强烈的目光看去,正好对上郑惊艳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