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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那日,整个京师都沸腾了,三百多匹大宛良驹,放在武帝或者景帝时期,可能不算什么。

可在东汉后期,绝对是能够让人为之疯狂的大事件,就好像现代社会突然出现出现了几百辆限量版的劳斯莱斯一样。

亲眼目睹这么雄壮的场面,人们才真切地感受到,西域的丝路的确是通了。

当天,长街上满是看热闹的百姓,如此多的骏马,可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看到了。

一次就足以吹嘘一辈子。

长长的马队之后,是押送战俘的队伍,大宛的皇族和训马师,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

一路上官兵并没有为难他们,所以看起来只是有些情绪低落。

眼见到大汉京师的繁华热闹,个个都被震撼得不轻,自家京城和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个小集市。

本来各种不服气,认为大汉只是仗着火药厉害,算不得真本事。

可现在却是实实在在的服了。

这么个弹丸小国的俘虏,刘志根本懒得亲自出面,让秘书省大学士尹颂举行了简单的受降仪式。

为了展现大国的风采和气度,也没打算苛待他们,随便封了个虚衔,便把他们打发到郊外庄子里圈禁起来。

要是听话老实,以后就逐步放开点自由,若是贼心不死,那就对不起了,关到死为止。

这几百匹骏马,才是他关注的重点,大宛那边已经成了自己的地盘,所以种马之类的都留在了当地,专门派了马官来负责配种繁育。

乌孙的马种也不错,只是比大宛稍微差一点儿,大月氏分裂成了三等分,靠东边这一块自然而然就划归了大汉。

那一块也是大月氏最富饶的地段,可天竺和波斯震慑于大汉强大的武力,并不敢计较。

大汉能够按照事先约定,三国平分,他们就觉得很够意思了,若是换成他们,随便给点地盘敷衍了事,哪里会如此大方。

为了丝路的安全考虑,刘志计划大幅度增加边军,但乌孙和大宛太过荒凉遥远,中原人根本不愿意去。

最后决定从西域都护府与凉州召集人马,本地也会招一些,但不会太多,毕竟才刚刚占领,人心浮动。

管理方面则采取当地官员与派遣官员共同统治的方式,吸取后世支边的经验。

刘志在与朝中诸大臣商议过之后,制定了详细的支边规则。

凡一次性去边远地区任职三年者,直接官升一级,中途只要不犯大错,回来后再升一级。

若有愿意移民那边的工匠和夫子,都会有非常优厚的待遇。

消息一出,朝廷上下顿时就沸腾了,三年升两级,这是多么诱人的机会啊。

本来弃之若履,无人愿去的蛮荒之地,突然之间就成了抢手货,一个个上窜下跳,找关系走后门,就为了能够搞到一个好职位。

尤其是一些年轻官员,听说那边的女子个个都貌美如花,说不定还能顺便找两个娇滴滴的小妾回来。

那样一举两得,岂不是赚翻了。

当然,最后为了平衡各方势力,规定三十五岁以上的不得申请,主要还是因为长途跋涉,怕年纪大的身体吃不消。

许多这两次科举出身的寒门官吏,都报了名,毕竟他们没什么后台,要想从正常渠道升职比较困难。

只能另辟蹊径了。

看起来火爆的场面,其实真正愿意去乌孙或者大月氏的世家子弟,少之又少。

要么就是旁支庶子,或者已经家道中落,总之都是别无他法,只能冒险搏一个出身。

六月下旬,陛下决定派遣一支官方使团,沿着古商道走一圈,一来疏通道路,试探沿途各国家的态度。

二来也可以打前站,了解当地的政治情况和商贸情况。

同时也在向他们释放一个讯号,我大汉又回来了。

做生意也跟打仗是一个道理,必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因为路线拉得非常的长,一来一去可能要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非常不容易。

但却是个巨大的商机,大汉许多顶级世家都希望自己的家族,能在使团名额中占有一席之地。

谁都想能够分得第一杯羹,拉到第一笔订单,成为首个和外族做生意的家族。

热闹背后,刘志却为了使臣人选而为难,这个人选地位不能低,能够代表得了朝廷和各国谈条件。

又要知根知底能够放心,还要会做生意,有着超高的生意头脑,精明强干而又心胸开阔,眼界也要高,有大局观……

可思来想去,整个大汉只有一个人样样都合适。

想到此,他有些坐不住了,吩咐樊超准备,他要出宫一趟。

这段日子,他出宫的时候已经比之前少多了,主要是各种琐事越来越多,而且宫外也失去了新鲜感。

出了宫门,他便直奔承恩公府的酒庄,早已经打听过了,由于酒庄最近加大了产量,邓演一直都在那边把关。

酒庄里,邓演正在柜台前看账本,刘志也没让通传,直接就过去了。

看到他过来,邓演丝毫也不意外,“进去说话吧。”

亲自打起帘子,两人来到后院的书房,上了两杯清茶之后,便遣退了左右。

“陛下可是为了使团的事情来的?”

邓演品了口茶,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发问。

“是啊,虽然许多人都毛遂自荐,可他们都是为了能够给家族争取更大的私利,而非全心全意为了国家长远考虑。”

邓演哈哈一笑,“臣没有自荐,就是知道陛下肯定不会忘了我的。”

他说这话是有原因的,当年二人初识之时,总是在一起肆无忌惮地评论国事。

有一次恰好便说到了当年班超冒险重开古商道的事情,邓演便发了豪言壮语。

说有朝一日若有机会,愿意效仿班超,代表大汉出使四海,重开商路。

还说这是自己平生最大的志向。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真的还愿意走这一趟?”

刘志有些犹豫,明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又觉得太过危险,万里迢迢,充满各种不确定性。

他实在不愿意这个挚友出事情。

邓演闻言立刻起身,郑重其事地给他抱拳施礼。

“臣邓演自请出使蛮荒,绝不敢有辱使命。”

刘志亲手将他扶了起来,握着他的手重重地拍了拍,感叹道:“衍成,真乃朕之知己也。”

“既是知己,陛下便当知道,出使西域诸国本就是臣的心愿,所以说,臣还得感谢陛下成全。”

邓演哈哈一笑,“今日真是太高兴了,当浮一大白,要不陛下陪臣一醉方休?”

“好,一醉方休。”

两人相视一眼,直奔酒肆,市井之中的酒楼,喝起来最有气氛。

两人边喝边聊,关于沿途各国的资料,大汉虽然很了解,但商路早已断绝,时过境迁,具体情况如何,谁也不清楚。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沿途的地理环境,不可以因为几十年的时间就沧海桑田了。

自从刘志攻打乌孙等国,刘志便让翰林院收集整编与商道有关的所有资料,汇总成册。

但凡能够找出地图来的,也都附上,此时刘志吩咐内侍奉上,提前给邓演拿来研究。

将来使团中可能会人手一份,以作参考。

这本书详尽地记录了行商路线,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以及各地喜欢的大汉商品等等。

可以说是一本有关商路的百科全书了,唯有沿途许多小国家政权更迭太快,谁也搞不清楚目前对大汉的态度。

更甚者有部分还可能处在战乱之中,或者是盗贼四起,总之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

“衍成啊,你是我的妻兄,我最不想看到你出事,所以一路上,完成使命还在其次,保住性命才是第一。

只有活着回来,朕才能知道外面的情况。

你明白吗?”

这倒不是他喝了酒矫情,作为皇帝,确实难得有个朋友,他又不是那种土生土长的古代帝王,做不到那样的孤家寡人。

“臣……知道了。”

邓演心中感动,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得君如此,是他做臣子的幸运。

得友如此,是他作为普通人的欢喜。

这一桌酒,两人都喝得酩汀大醉,此去经年,但愿相逢有期。

第二天,刘志宿醉醒来,便立刻下诏,着承恩公邓演为特使,出使丝路诸国。

这个人选无论是身份还是才学,都十分合适,众臣难得地保持了一致赞同。

熙元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皇帝在中德殿举行简单的宴会,亲自为使团送行。

整个使团除了正使邓演,另有副使若干,通译,向导、文书,普通小吏,再加上侍卫和马夫等等。

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百多人,等到了乌孙之后,等在那里的虎贲军和羽林军,还会派出一支骑兵,进行护送。

到时候,整个庞大的队伍足有四五百人之多,浩浩荡荡场面非常壮观。

使团的最终目的是贸易,所以携带了许多商品和礼物,这些都是作为样品带给沿途各国观看的。

扬州的丝绸,益州的锦缎,京师的雕花漆器,并州的银饰,豫州的金饰品等等,种类繁多,而且还都是精品。

当然,更少不了高度白酒,蔗糖和纸张这些最新的特产。

刘志率皇后邓猛,将使团送出西门外,又亲手为他们敬了三杯酒,邓演手持旌节,在鼓乐声中朝着遥远的西方进发。

京师的百姓们,自发地前来欢送,载歌载舞为他们祝福,祝愿使团早日功成回乡。

站在城楼上,直到他们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之外,刘志的心绪却久久不能平静。

从后世来的灵魂,当然明白重开丝绸之路,有着多么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他有理由相信,这才是大汉崛起的真正契机。

回头见邓猛满目惆怅,便安慰地握住她的手,他们兄妹情深,刘志一直都知道。

此番邓演去冒险,邓猛明明十分担忧,却从未出言干涉过。

“衍成为人机灵,应该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

邓猛点点头,“我也知道这是兄长自己请命的,这是他的心愿。

小时候,父亲常常给我们讲西域的事情,若我也身为男子的话,定然会随他们去见识一番。”

刘志默然,这个时代对女子的确是不公平,他已经替她们争取到一些权利。

例如允许民间兴办女子学堂,让普通人家的女儿也有机会接受教育,又比如强行摈弃了班昭的《女诫》等等。

这时代三从四德才刚刚兴起,远不如后世那么严重,当时的寡妇允许再嫁,不会受到别人的嘲笑,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其他诸如女子可以与丈夫或家人一同上街游玩,推崇才女,可以私下看看相亲对象等等习俗证明,女子的境况要比后世宽松得多。

但毕竟是封建国家,刘志能潜移默化提高女子部分权益,就已经很不错了,他还没打算突发奇想到去搞什么男女平等。

“衍成走了,你母亲肯定很担心,要不你回家去看看她吧。”

准她秘密回家就算是难得的赏赐了,邓猛入宫日久,自然也明白,立刻谢恩。

其实当初她还是邓贵人的时候,刘志曾经给过她一块腰牌,可以随意出入宫禁。

但后来成为了皇后,邓猛也渐渐地变得警言慎行起来,没有再私自出过宫。

就是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为家中亲人带来祸患。

此时得到刘志的亲口许诺,自然是高兴万分。

二人一同回宫,路上刘志又问起长公主刘华的情况,小丫头如今都三四岁了,伶牙俐齿能说会道,正是最可爱的时候。

刘志对她疼爱有加,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她又特别活泼可爱,自然稍微偏爱一些了。

因为年纪小,还没有开始上宫学,所以日常都是邓猛自己教导,学一些简单的字,偏生她又皮得很,坐不住。

因此每日学习时都会上演一出鸡飞狗跳的场景,宛如后世做作业时的情景一般。

反倒是刘志心疼她,只要小家伙一撒娇,立刻就无条件投降,带着她出去玩去了。

“唉,这丫头,年纪小小,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有时候都把我给堵回去了,真是哭笑不得。”

提起女儿,两人就有说不完的话,就像世间每一对烟火夫妻,为了孩子的教育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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