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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女人会影响作者码字的速度。。】

傅医看到这一幕,直接愣住。

滴血,认亲?好新奇的玩法,不行,必须记下来,有机会验证一下。

热心的秦卒,还是有很多的。

“我先说好,献血有生命危险,大家量力而行。”

古代医疗条件较差,而且还是第一次抽血,宋坤真没有把握,会不会出问题。

虽然现代献血抽的是静脉血液,但那是有辅助工具的。

别小看针头,其中的奥妙多着呢。

可是现在,没有这么细微的针头,只能扎动脉放血了。

如果靠割开手掌,等着一滴滴血流下,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说不定刚流出来就被木管或竹管吸收掉。

扎动脉,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而最近一年半载时间里,秦军都没有发起战争。

如果有的话,还能去验证尸体的血型,利用一下。

在战场上,敌我双方阵亡士兵的遗体“血库”资源非常庞大,取之不尽。

可惜的是,死亡时间和采血时间不可隔太久,不然尸体容易滋生细菌。

什么?你说人死之后血液不流通,抽不出来?

哎呀,挤挤总会有的。

“尸体输血”技术,在近代有过许多案例,苏联走在世界前列。

不过这种行为,容易受到道德谴责。

......

宋坤的这句话,还是吓到了一部分秦卒。

他们只是热心,不代表可以为了一个陌生人付出生命代价,没那么伟大。

一刻钟后,已经有三百人参与滴血。

左酉和昆波,他们咬牙,咬破手指,往陶碗里滴了一滴血。

他们心中在祈祷,一定要相溶啊。

宋坤走过去,一一查看,发现已经淘汰了两百多人。

“坏了,难道他是传说中的贵族血?”

众所周知,Ab型血又被称为贵族血,在人群中的比例很低,全球大约只有9%人口,华夏仅占7%。

由于Ab型血的红细胞表面含有A凝集原和b凝集原,而不含A凝集素和b凝集素。

因此,Ab型血的患者可以接受其他三种血型的输血,而Ab型血只能给Ab型输血。

简单理解,接受广泛,输出单一。

可是宋坤不知道啊,他又不是医学生,这个简单常识,他懂个屁。

他甚至连Ab型血是贵族血都不知道,只知道四大血型,其中有一种占比很低。

明明任何人的血液都能匹配,他非要在人群中找到稀有的Ab型血。

因为等待血液相溶的时间太长,宋坤百无聊赖,他也滴了血。

结果,他低头一看,震惊的发现!

血液相溶?

也就是说,他自己就是那个万里挑一的贵族血!

李信发现宋坤的表情变化,走过去一看,瞬间皱眉。

血液相溶,还是比较容易辨认的。

宋坤刚想站出来,却被李信拦住,他轻摇头。

“你是尊贵的单于,没必要为了一个子民冒险。”

“可是,现在只有我能救他!”

李信反问一句:“那,谁来救你?”

“他的子女都不匹配,凭什么要你出列?”

宋坤无视,他挣开李信的手,主动站出来,将陶碗举高。

“我的血,可以救他。”

“???”

此话一出,震惊全场。

......

“单于,不要啊。”

说这话的,是独孤邬牙的妻子丘林庾,她在大草原的时候,就与独孤邬牙成亲。

在腾瑞单于的见证下,两人结为伴侣。

值得一提的是,勍朝的成亲仪式,通常为群体举行。

无论哪一对新人,他们都想得到伟大的腾瑞单于的祝福。

所以大家约定好具体时间,到时候邀请单于过来。

唉,单于很忙的,还得做婚礼司仪。

宋坤通常不会拒绝,反正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还能蹭顿饭。

与其处理枯燥无味的政事,不如走到群众之间。

丘林庾,看这姓名就知道来历不一般,是勍朝的十大家族之一。

她属于高级阶层,而独孤邬牙只是一个穷小子,也不知道他俩到底如何擦出爱情的火花。

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共同孕育出六个宝宝。

丘林庾对腾瑞单于的爱戴,一点都不比独孤邬牙差。

因为,当初匈奴被分裂之后,丘林氏的势力一直被东胡部落压迫。

是伟大的腾瑞单于,解放了他们,并且承认他们属于匈奴四大古姓之一。

正因如此,丘林氏才得以复兴。

再加上,勍朝的婚姻制度,没有阶级观念,不存在贵族与平民不得通婚的情况。

如此开明,就连秦朝都做不到。

在勍朝,如果年轻人看对眼,却被家人阻拦,可以向王庭寻求帮助。

所以,丘林庾心里一直感恩,如果没有伟大的腾瑞单于,两人无法有情人终成眷属。

李信再一次见证,勍人有多么爱戴他们的腾瑞单于。

一听闻独孤颂要站出来献血,纷纷哭着喊着“不要”。

哪怕是独孤邬牙的家人,他们宁愿看着逝者安息,也不愿意让单于冒险。

“别说了,我意已决。”

宋坤主动迈出一步,朝傅医望去,淡淡道:“开始吧。”

傅医愣住,啊?真要这样?

宋坤不是装的,他是真心想拯救眼前这位重情重义的汉子。

即便有风险,也要尝试一下。

......

就在宋坤撩起裤腿的时候,不远处的人群中,发出一道尖叫!

“啊?你们快看看,是不是血溶了?”

说话的正是左酉,许多人凑过去一看,天呐,还真的是。

“太好了!这下子,单于就不用冒险。”

在李信和左酉的强烈要求下,宋坤不得不退下,把救人的机会,留给左酉。

“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嗯!”

“再问最后一遍,是否愿意,鲜血救人?”

“我愿意!”

左酉眼神无比坚定的看着宋坤!

或许在他的内心,如果用自己的命,去换取独孤邬牙活着,是值得的。

由于傅医觉得,如果切开大腿输血,万一出现不可控的局面,很难挽救。

所以,临时改为利用手臂血脉,输血。

手臂的肱二头肌内侧下行至肘窝中,有一条动脉,名叫肱动脉。

这个时期,《黄帝内经》成为了每一个医者必学的一本典籍。

其中,对于人体结构,《黄帝内经》也做出了详细分析。

《黄帝内经》一共分为《素问》和《灵枢》两部分。

《素问》重点论述五脏六腑、经络、针灸等内容。

《灵枢》则是重点讲述经络腧穴,针具、刺法及治疗原则等。

《灵枢·海论》有言:“内藏于府藏,外络于支节。”

那么,《黄帝内经》里提到的十二经脉、奇经八脉、十二经别和十五络脉等,是不是相当于现代的血管呢?

在八十年代,关于中医的经络研究,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我国科学家们普遍认为,经络应该与神经系统有密切联系,并非血管。

当然,还有别的理论,暂且不提。

而肱动脉的所在位置,可以通过天泉穴附近找到。

天泉穴,就在手臂内侧,腋下纹头下2寸,又在肱二头肌的长短头之间。

傅医在独孤邬牙身上摸索,终于找到了天泉穴,小心翼翼的切开附近的皮肤。

作战经验丰富的李信,给出意见,精确的找到肱动脉的位置,他做出了指导意见。

砍的人多了,自然就会知道。

不过,宋坤没有第一时间采用刺破动脉的方案,而是先尝试一下,插入静脉血管。

结果不言而喻,血液溢出速度太慢,无法满足供血要求。

本次手术,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插针抽血,而是用利刃自残,让血液流出,滴到竹管之中,血液缓慢流动到,通过另一端,输送到独孤邬牙的体内。

如何将血液注入独孤邬牙的体内呢?

因为独孤邬牙休克太久,静脉多已萎瘪而不易辨认,所以只能冒险采用动脉输血。

傅医小心翼翼的切开独孤邬牙的手臂皮肤,当他看到一条比较粗壮的血管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反正就直接将竹管插入。

“坏了!”然而下一幕,差点让他慌了神。

血液倒灌,让独孤邬牙痉挛了几下。

还好,宋坤让李信将伤者扶起,临时挽救了这个局面。

大家都是第一次干,只能在摸索的路上前进。

如果不这样做,独孤邬牙必死无疑,好歹是个希望。

并且,在手术前取得了家属同意。

接下来,便是枯燥无味的输血过程。

宋坤让人活动独孤邬牙的肢体,并且按压心脏,尽量让输入的血液流通起来。

......

“止血,止血!应该够了!”

这个命令,是傅医说的,他仅凭直觉。

左酉惨白着脸,他重重的松了口气。

整个输血过程很顺利,没有出现两人血液冷凝集现象和溶血反应。

使用压迫法止血后,包扎好伤口,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了。

说实话,这几个人刚才的操作很有问题。

首先,动脉输血风险极大,在现代非必要时不会采用,哪怕要做,出现什么问题由医生负责到底。

冷血刺激动脉,极大可能会引起动脉痉挛,所以一般会将血包先加温。

不过,可能是因为现抽现输,左酉满腔热血,倒也没有发生多大的意外。

其次,对于患者血压也要时刻关注,但这群菜鸟,哪里懂得这些?

三天后,独孤邬牙醒来。

真的是生命力顽强,被一群菜鸟这样折腾都没死。

宋坤等人的操作,在医学生看来,简直是灾难级表现,处处都是毒点。

“成功了?”傅医简直难以置信。

可事实就在眼前,震惊!极度的震惊!

他连忙找到宋坤,深深地鞠了一躬。

“感谢腾瑞单于的教诲之恩。”

又有一个人,还不完单于的恩情了。

如果不是宋坤主动提出输血,估计傅医一辈子都不会想到这招。

宋坤去探望苏醒的独孤邬牙,对方一见到他,就满眼通红。

在妻子的讲述中,独孤邬牙知道,如果没有伟大的腾瑞单于,他早就死了。

而且,单于还主动站出来,想要为他输血。

这份恩情,如同大山一般沉重。

唉,无以回报啊。

独孤邬牙在丘林庾的扶持下,想要跪下行礼,却被宋坤拦住。

“你如今身子抱恙,尚未平安,就不必多礼了。”

“而且,你最应该感谢的人,是左酉。”

“他可是为了你,放血整整两个时辰。”

虽然扎的是动脉,但左酉不蠢啊,肯定会通过压迫法,调节血液溢出速度。

即便如此,他也因为放血太多,陷入昏迷,差点命悬一线。

左酉与独孤邬牙,两人同日醒来。

宋坤见状,叹了口气,古人是真的难杀啊。

经过这次生死经历,左酉和独孤邬牙的感情更加深厚。

“我的体内,流淌着你的一腔热血。”

既然两人已经相安无事,就要开始清算塞琉古王国了。

宋坤转身,望向安条克城的方向。

......

+++++++++

李信等到独孤邬牙和左酉两人康复后,才集结军队。

因为他们两人,渴望复仇的眼神,彻底打动了李信。

在这一周时间里,最难熬的人,正是安条克三世。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即将知道自己要死亡。

对于安条克三世来说,每一日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秦军拖着不进攻的时间越久,就越有压迫。

分明是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争,多么令人绝望。

“什么?勍军也要参战?”阿尔沙克一世惊喜的站起身来。

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参战人数从三十万,增加到五十万。

秦军出兵二十万,勍军也出兵二十万,而他们帕提亚帝国,只需要出兵十万。

虽然知道这是一次稳稳胜利的战争,但是能减少伤亡,以摧枯拉朽的状态,横推安条克城池,其中的爽感,更甚。

阿尔沙克一世美滋滋的又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

葡萄酒是从马尾党手里买来的,这是属于勍朝的特产。

经过一番友好的国际交流后,阿尔沙克一世越发觉得,马尾党真是一群可爱的人啊。

我真该死,早知道就不应该认为,他们是无恶不作的混混。

阿尔沙克一世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态度,从马尾党手中,大量采购物资。

傅医为独孤邬牙和左酉,定制了一些补血的药材。

经过接近半月的精心调理,两人恢复到最开始的状态。

终于——

要开始打仗了。

从安条克城池里逃离出来的众人,再次踏上之前逃亡的土地。

这一次,他们不再是抱头鼠窜的狼狈姿态,而是身披甲胄,以挑战者的身份,面对塞琉古军团。

前面提到,秦军和勍军分别只出了二十万人。

之所以这么安排,完全是因为,塞琉古一个偌大的国家,最多只能凑出三十万战士。

又因为城池的负载,守护塞琉古国都的将士,绝对超不过二十万人。

完全没必要出动百万大军,站都站不下,其他人在那边看戏吗?

......

寒风凛冽,让安条克的塞琉古士兵,不由得缩了缩身子。

戈壁地区是这样的,昼夜温差很大。

白天热成狗,夜间冻成条。

“阿嚏”一名守城士兵打了个喷嚏,他揉揉鼻尖。

“真冷啊。”士兵捂紧衣服,然而下一刻,从天而降一个巨石,将他瞬间压成肉泥。

“???”

城墙上的千余名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先死伤一大半。

“敌袭!!!”

谁都没有想到,明明是一方面压倒式的战斗,优势一方居然会选择半夜进攻?

还要不要点脸啊?

秦军的突然攻城,打了塞琉古士兵一个猝不及防。

他们慌慌张张的逃窜,根本没有第一时间想着去汇报敌情。

只有零星的人,在大喊着“敌袭!敌袭!敌袭!”

可是,如今绝大部分人都沉浸在梦乡之中,无人关心城门的情况。

安条克城墙防御力不强,被秦军的投石车轻而易举轰烂。

为了适应远征,大秦军工将投石车改造成可拆卸组装的,并非固定整体。

只是为了便携运输与组装,尺寸会减少许多,重量减轻,威力稍逊一筹。

到了战时,直接将零件,像乐高玩具一样组装,省去了大量搬运成本。

这一次攻城,秦军直接出动三十辆迷你版投石车,连番空投。

属于大炮打蚊子,恐怖如斯。

在三十辆投石车的集体轰炸下,安条克城池连第二轮都坚持不下去,城墙就轰然倒塌。

李信冷笑一声:“太弱了。”

确实很弱,想当年,秦国攻打赵国,也是三十辆完整加强版抛石车,连续空投了五轮,才打掉一个缺口。

李信不禁疑惑,外国城墙都这么薄弱的吗?

主要受当地环境影响,塞琉古王国所在区域,属于是比较荒凉的戈壁滩。

自然做不到,像咸阳宫墙都有13-20m厚度这种标准。

只有漫天遍野的砂石,哪里来的黄泥砌墙啊?

值得一提的是,秦都咸阳是没有城墙的,以黄河与渭水为界,面积大得吓人。

又或者说,这是独属于超级大国的自信。

......

安条克城墙都塌了,秦勍两军的骑兵率先冲入。

不废一兵一卒,趁你空虚之时,轻松取之。

塞琉古王国都城安条克,在夜间会主动减少守卫的情报,是独孤邬牙提供的。

虽然他看不懂,但是表示尊重。

李信都没想到,塞琉古王国这群人心那么大啊?明知道即将发生惨烈战争,居然没有加强防卫?

也不知道他们国王是怎么想的?

不会真以为,别人会跟你讲仁义道德吧?谁规定的夜间不得开战?

中原人主打一个原则,“兵不厌诈”,凡是能以最小代价取得胜利,在作战时尽可能多的使用欺骗性战术去迷惑敌人。

值得一提的是,“兵不厌诈”的作战理念,最先出自《韩非子·难一》。

原文:“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

因此,李信故意让人放出去的消息。

让塞琉古王国以为,秦军会光明正大的与他们干一场。

安条克三世真的信以为真了,所以放松了警惕。

不过,换个角度想,即便他安排士兵连夜值守,下面的人,大概率也不会认真执行。

有些人种,懒惰是天生的。

......

“双手抱头,快!”

安条克三世的被褥被人一把扯开,他迷茫的睁眼。

“???”

当他看清对方的装扮时,吓得屁滚尿流。

不是哥们,你们都不睡觉的吗?怎么大半夜来打我啊?

三名秦卒毫不客气的,将安条克三世拖走。

王宫,迅速被秦军包围控制。

【闪击塞琉古成就,完美达成。1\/1】

这是一场惊人的战斗,秦勍两军没有付出任何伤亡,就攻下了一个中亚大国。

李信叹了口气,他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敌军越反抗,他越兴奋,当敌军没有反抗的时候,他却失落起来。

“真无聊。”

阿尔沙克一世闲庭信步的走在塞琉古王宫之中。

“哈哈哈,从今以后,这里,就属于我帕提亚帝国了。”

“不对,应该是安息帝国。”

阿尔沙克一世是这样想的,秦朝,距离此处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必定难以管控。

不管秦朝要不要,塞琉古王国那么大片地域,终归属于他,只是时间问题。

这就相当于,别人打工,他数钱。

美,太美了。

天色一亮,宋坤骑着骏马,走入安条克城池。

他淡漠的扫了眼四周。

整座城池,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一名秦卒严格把守,坚决不放走任何一个人。

醒来之后的塞琉古民众,他们感觉天都塌了。

怎么回事?为何一夜之间,突然来了那么多士兵?

他们大气不敢出,只能龟缩在家里。

“放我出去!我要工作!”

一阵吵闹声,在巷子里回荡着,吸引到不少民众注意,他们小心翼翼的打开窗户,在暗中观察。

然而,吵闹声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那个人已经被秦军一刀秒了,当场倒在血泊之中。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无人再敢闹事,都乖乖的躲在家里。

压抑的气氛,在城池里蔓延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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