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宴客厅的气氛在哥谈的调动之下,达到了巅峰。
金叹圣刚开始还比较矜持,喝开了之后,也加入到哥翰林和韩奇的拼酒之中。
三个老头相见恨晚,把酒言欢,放浪形骸,就差当场磕头拜把子了。
陆粱一向内敛,一壶酒下肚,一张脸显得白里透红,红里透粉,话也多了起来,时不时插一句嘴,惹得三个老头捧腹大笑。
哥谈能轻易做到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在一杯酒不欠缺的前提之下,能够照顾每个人的情绪,保证酒桌上绝对不冷场。
到了这个时候,这娘们已经四壶酒下肚了,但除了双颊泛起一丝红霞,没有任何喝大的迹象。而那双大眼睛显得水汪汪的,看谁都是含情脉脉的,脸上标志性的假笑也生动了起来,看得像个真人。
金生水没有喝酒,前半场被哥翰林殷勤招待,还会说上几句话,到了后半场,几乎不怎么说话。
他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了哥谈身上。
“对她有意思?”
金生水正暗暗打量着正鼓动亲爷爷牛饮的哥谈,耳边忽然传来陆粱的声音。
金生水闻言侧过头,就撞上了陆粱那双戏谑的眸子,跟迷离的狐狸似的。
金生水翻了个白眼,压低了声音,“你注意一点,别喝醉了!”
“你个不喝酒的就别操这个心了,你就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陆粱一巴掌拍在金生水肩上,凑得更近一些,目光不断在金生水和哥谈之间回转。
喜欢那娘们儿?这可是需要冒生命危险的。
“滚蛋,别胡说八道,你也不怕被哥老头听见!”
“听见什么?”
那边忽然传来哥翰林含糊不清已经失真的高喊。
金生水叹了口气,起身端起了装有果汁的玻璃杯,一转头,果然就看到了端着酒盅走直线过来的哥翰林。
他的身后,与金叹圣碰杯之后仰头一饮而尽的哥谈正看过来。
金生水立即撇开目光,看向了哥翰林。
老头终于得以真正致仕,再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了,生活环境的忽然转变,让他有点放浪形骸。
“小金,要说感谢,那两老家伙排不到前头,我最应该感谢的人是你,要不是你我哥翰林也无法安全退休,今天也不能那么顺利地谈成长安府的条件,我敬你一杯!”
老头仰头将酒水吞进腹中,发出满足的哈声。
金生水干了一杯果汁。
“之前哪敢这般豪饮啊!”
哥翰林感叹一句,继续道:“你,小陆,小谈,你们三个年龄相仿,年轻人之间聊得来,以后啊要多多交往,平时没事的时候约个酒,小金你不喝酒就约个饭……”
金生水无奈看向陆粱,陆粱却只知道不住点头应允。
哥少尹,你知道你家孙女很不对劲吗?
如此又是一番觥筹交错,金生水感觉果汁喝得肚胀时,三个老头被开始发挥作用的酒劲狠狠踹了一脚,接连趴倒在桌上。
陆粱这小子含糊地说了几句话之后,也躺倒在宽大的椅背之上,仰着头睡了过去。
宴客厅内,只剩下金生水和哥谈,一坐一站,唯二清醒的人。
哥谈为哥翰林调整了一下姿态,让老头睡得更踏实,随即便看向了金生水。
双眼之中泛着微冷的寒光,与那张俏脸上酒意未消的驼红形成巨大的反差。
“你对我戒心很大?”
明明是疑问的口吻,但哥谈的语气却非常笃定。
“哥小姐何来此言啊?”
图穷匕见了吧?金生水心中冷笑,嘴上依然装傻。
“借口发育身体滴酒不沾,果汁也是看到我爷爷倒来漱口之后你才敢喝。至于满桌子的菜”,哥谈用白葱似的手指转动着晶莹剔透的酒盅,忽地将酒盅掷在了地上
不过幸好有厚厚的地毯缓冲,白玉酒盅翻滚着撞到金生水的脚,再晃动几下,方才静止。
金生水收回目光,看向哥谈时,发现对方眼神似寒冰。
“满桌子的菜,你从不在我动筷之前动筷,怎么,这么怕我下毒害你吗?”
话音刚落,那双冰冷眼睛瞬间化作春水,两颗珍珠逐渐在眼眶之中生成、充盈饱满,最后落了下去,沾湿了浓密且长的睫毛。
不得不承认,这般表现的哥谈确实是楚楚动人。
若是在其他场合,换个与哥谈气质长相全都相似的女孩如此落泪,金生水或许还能我见犹怜一番,可惜没有若是。
金生水嘴角的笑意,逐渐化为了讥讽。
大姐,你别说掉小珍珠了,你就是掉脑袋,小爷我都不带眨眼的。
这样的伪装技术,在锦衣卫指挥学院不过是最基本的技能。
果然,见金生水根本不为所动,哥谈脸上的悲戚瞬间消失不见。
她斜眼看了金生水一眼,捏着一只新酒盅自斟自饮起来,三杯过后,将酒盅倒扣在桌面之上。
“你的心很硬,也很细,你是个标准的锦衣卫,那群人输在你的手中,很正常!”
听到这一句自爆的话,金生水反倒松了口气,靴子总算是落地了。
“哪群人?”
“金刚崇,如果没改名字的话!”
在哥谈说话时,金生水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试图辨别对方是佛在撒谎。
然而,哥谈的目光很坦荡,坦荡之中带着某种回忆,结合她言尽之时微微蹙起的眉头,金生水猜测那并不是美好的回忆。
“你对这个组织很熟悉?”
“熟悉?呵呵呵”,哥谈闻言轻笑起来,“我亲身参与了金刚崇的创建和壮大,又亲眼目睹了它的变质和转向,最后又旁观了它的灭亡!”
“你的意思是,该组织建立的起初,与如今的形式做派截然相反?你是因为理念不和,才选择退出的?”
“你概括得很对!”
哥谈轻轻拍了拍手表示赞扬。
或许是情绪翻涌,那迟来的酒劲终于被这股子情绪勾起了出来,她一把扯掉外套,露出两条莲藕似的胳膊。
“金刚崇建立之初,是为了暗杀为富不仁的巨贾和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将他们的钱财分给穷人。
我那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割掉他们的脑袋,杀掉受其滋养的家眷,然后将他家里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和大明宝钞,趁夜散遍长安穷人住得大街小巷,然后在用最后剩下的钱买一壶烈酒,就着灞河的夜景一饮而尽。”
“后来呢?”
金生水想要知道更多关于金刚崇的秘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