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莲花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拎着棒槌。
脸上的气色和精神状态明显比先前好太多。
自从上次在河边被姜菀救回来之后,她不仅不内耗了,还时常发疯。
只要婆婆跟她丈夫在家作妖,她就发疯。
还是那种半夜把人绑起来打的那种发疯。
事实证明,发疯果然比较有效果。
现在全家人,根本没有一个人再敢像从前那样,动不动就给她甩脸子,甚至是动手的了。
计莲花蹙着眉头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朝着大队的另一边去了。
她要去找一个人,一个跟她丈夫马军一样,成天在大队里游手好闲的人,王飞。
这个王飞,身高最多一米六,大饼脸,还长了一脸的麻子。
虽然才二十多岁,但是特别显老,乍一看还以为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邋遢汉子。
王飞因为家里穷,人又懒还长的丑,所以到现在也没讨到老婆。
就连他家里人都嫌弃他,早早跟他分了家,现在他一个人单独住在大队一间不要的茅草房里。
可是,虽然他长的丑,但是一点也不影响他想的美。
这家伙自从见到了下乡的林柔凝,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止一次对他的好兄弟马军说,要娶林柔凝回家做老婆。
尤其是在看到马军竟然娶到了知青计莲花以后,王飞更是对自己有一天同样能娶到林柔凝深信不疑。
计莲花来到王飞家的破茅屋门口,发现王飞不在。
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突然计莲花想到了什么,
还是得先回家一趟准备一下,等会再来。
回到家,婆婆陆玉凤已经在厨房生火做饭了。
听见儿媳妇回来的动静,她也只是斜眼瞥了一下,没敢像从前那样骂人了。
计莲花刚一回来就钻进自己的房间,找来纸笔,模仿林柔凝的语气,给王飞写了一封信。
知道王飞跟自己丈夫马军一样,两个人都是大字不识几个。
都是只参加过大队集体组织的扫盲班,所以她没写那么多。
等刚吃过饭,计莲花就揣上信去了王飞家。
到了以后,她先把信扔到门口,然后敲了敲门,确保里面的人能听见,她才又到旁边躲了起来。
果然,计莲花很快就看见王飞把门打开,然后发现脚下信,最后把信拿回去了。
计莲花勾起唇角,林柔凝,当初你是怎么害我的,这次,我也要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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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菀跟陆嘉远越好今天一起去军区看电影来着,姜菀看了看时间,差不多等下陆嘉远就来了。
上午没事的时候,她拿着几个鸡蛋去刘阿婆家里换了好几根晒干的玉米回来了。
这会儿她想试试看,自己能不能成功复刻出后世电影院里卖的爆米花来。
姜菀先把玉米一粒一粒掰下来,四根玉米棒子,足足剥下来一大海碗的玉米粒。
为了不浪费,她先弄一半做实验,要是成功了,在接着弄剩下的一半。
一半的玉米粒洗干净在用东西吸干表面的水分。
没有黄油就拿别的油代替。
把玉米粒丢进锅里面,小火慢慢翻炒。
随着温度慢慢升高,姜菀不停翻动着锅里的玉米粒,不一会,第一颗玉米粒就爆开一朵花儿来。
趁着这个时候,她赶紧找来锅盖盖上。
锅里的玉米开始“噼里啪啦”嘣出花来,在这个途中,锅子要不停晃动,好让每一粒玉米都能均匀受热。
等差不多所有的玉米粒都变成爆米花,她在把绵白糖撒到锅里面去。
这会儿,陆嘉远也从军区一路骑车过来接姜菀去看电影。
担心等下去的太晚没有靠前的位置,他这一路几乎可以说是骑得飞快。
提前下工的林柔凝这会儿早早等在河边,伸长脑袋朝一个方向看着。
在看见陆嘉远骑着车往这边来的时候,她心下大喜。
“来了,来了,可算是等到了!”
林柔凝捏了捏拳头,心里多少有些激动。
自从她知道姜菀跟军区的军人在处对象以后,她心底就冒出一定要抢过来的念头来。
所以这两天,她才一直鬼鬼祟祟在姜菀住的地方观察着,目的就是为了等军人同志骑车经过的时候,她再假装在河边洗衣服,然后不小心落水。
军人肯定不会见死不救,到时候嘴巴长在她身上,还不是随便她怎么说么?
林柔凝今天还特意穿了一条鹅黄色的短袖裙子,裙摆只到膝盖下面一点。
这条裙子也很修身,把她的线条给很好的勾勒了出来。
算准时间,林柔凝看了一眼陆嘉远过来的方向,又看了一眼河水,狠狠心。
成败在此一举!
下一秒。
“噗通——”
陆嘉远刚骑车过来,就听见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进水里去。
“救命——”
“救命啊,我不会水——”
其实林柔凝选择的地方水不是很深,她站在水里,最深的地方还不到她的胸口。
这会儿林柔凝两只脚牢牢踩在河底,在水里半屈着腿,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外面。
两只手不停的挥舞着,想拼命引起陆嘉远的注意。
“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