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从花店老板娘传来母亲死讯,父亲仅仅是赶过来,顺带着在花店里买了一束白玫瑰,便领着逃课的他离开。
那株白玫瑰被种植在花园里,从此以后,父亲浑浑噩噩度日,从前也仅仅是嗜酒而已,以家里面的财产全然可以让他安稳喝酒度过余生。
打那以后,他还染上了烧钱的坏毛病,闲来无事就喜爱烧钱,对着那株白玫瑰,在母亲的卧室里烧钱......
神神叨叨,家里面的生意就再也没有管过,为此,新晋继母朗葛莉两人天天吵架,连带着看他这个拖油瓶也不顺眼,终归是以朗葛莉掌管家里财务结束,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有一天,继母要将自己卖掉,给弟弟换学费。
他挣扎了很久,可惜依旧没能逃出魔掌,就这样,自己被人贩子贩卖到一个神奇国家。
一个神奇东方国度。
在这里先后被贩卖三次,可惜因为自己的发色太过于显眼,那些偏远山村生不出男孩,他们也不会收养,而卖家向来会夸奖那些孩子,以便能卖个好价钱。
和他同期的孩子绝大多数被恋童癖所领养,毕竟远道而来,总归是要个好价钱不是?
人们对于身体肤色和发色不同的总是充满好奇,自己也不列外,只是,那个男人将他关在房间里的时候,就突发心脏死,第一次见到死人的他顿时手足无措,生怕叫人发现,趁着这个时间悄悄溜出去。
好在有这些特殊癖好之人,一般不敢在别墅里放置过多的守卫,年幼的自己凭借着一股子激灵逃了出去。
可惜,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经常丢幸运草的缘故,似乎好运就与他再也不搭边,他又第二次被贩卖了。
不过,这次是残疾人,一路的颠沛流离,大概是发丝,肤色异常缘故,他比乞丐堆里那一群乞丐要赚钱地多,别的小乞丐一天能赚到一百块就不错。
而他不一样,一天少则几百,多则上天。
不过,这对于自己可不算什么好事,在那些被金钱蒙蔽双眼的人看来,这棵摇钱树一定要好好看管,甚至有团队里的乞丐不用工作,专门汇报他的行程即可。
得幸于赚钱,他在团伙里日子比那些乞丐过的好多了,比起其他只能吃馒头咸菜的人来说,他竟然有米饭可以吃。
街上路过一位行人,但乞丐已经两年的他早已变成人精,知道那些有可能是有钱人,那些人不会给自己钱,看起来脚步很匆忙。
太好了,这样的顾客他最喜欢了,以往这些急忙赶时间的人,当自己拦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不出意外会直接拿出一张钱甩到自己脸上,然后,臭骂一顿。
今天还差两百块就能凑齐两千块,回去的时候,那个头子会给自己鸡腿吃。
顾不上其他,生怕自己晚到一步,就有别的乞丐拦路上去,到时候定然轮不到他,死死撑着那双手摩擦地面追了上去,手上有些地方已经擦破皮,但他仍然在全力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