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长宁没有说什么,只是把那玉芙蓉拿到了手上,细细的看了又看。
可记忆,仍是一片空白。
“澜宁,你可不要因为靳家给予的这么一点小恩小惠,或是因为美色,而忘了自己身上背着的耻辱纺。
“你自己想一想吧,如果靳名的野心可以小一点,那么你们一家四口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到如今,你妈妈不需要受了这样的折磨,你们兄妹俩也不至于从小失散,并寄人篱下,你们可以拿回澜家,身为澜家的嫡传继承人,你会活得比现在更好,更有尊严……瓯”
燕归城的话,真的可算是字字能诛心。
靳长宁的脸色变得深深然。
他沉思罢,打了电话出去给母亲。
“是长宁吗?”
很快,电话通了。
“是!”
“长宁,你怎么有空给我来电话?以后啊,你还是少打电话的好……别被他们发现了……”
“妈,我只问一个事……”
“哦,你说……”
“爸给过您定情信物吗?”
“什么意思?”
“当初您和爸定情,可有互赠礼物。”
“有啊!”
“爸送您什么了?”
“一枚玉芙蓉……”
“哦,是吗?”
他的心,在止不住往下沉。
“是啊,那个坠子可漂亮了。你爸说,这是你奶奶给的。是件有年代的好东西。应该是很值钱的。你爸还说,这东西,家里再穷也不能卖。”
“哦,是吗?那这东西,后来哪去了?您留下的照片上,都没见您戴着它拍过照。”
“我哪舍得戴。平常时候都是收着的。后来,就不见了……我对不住你爸啊,把你们澜家的东西,全给弄丢了……”
乔荞在那边叹息。
*
信息社会,网络可以让世界变得很小,一场现场直播的发布会,让远在上海的彭柏然,很快就知道了萧璟欢和靳长宁即将结婚的消息。
他第一时间去了友人的房间,却看到他正在品茶,见他进来,直招手:
“来得巧,快来喝茶……我刚沏的,看看味道如何?”
他走过去,没有接,只是左看右看友人的脸色,苍白是没办法的,他的身子现在就这样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异色。
即便如此,他还是问了一句:
“你没事吧!”
友人那漂亮的锋利眉毛挑了一挑,笑着反问:
“我能有什么事呀?”
“网上那新闻……”
他慢吞吞的问:
“你没看吗?”
“看了!”
友人回答得无比平静。
看了还这么高兴?
“你就这么看得开?”
彭柏然睇着,心头很是不解。
“这正是我想看到的。”
友人把茶放下,给自己斟了一杯,举杯凑到鼻间嗅了嗅:
“闻着很香。”
他可不是来和他研究香不香这个问题的。
“靳长宁身上问题有很多。”
他提醒。
友人点头呷了一口:“我知道。问题再多,解决了就不是问题。靳长宁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既然他都已经娶了,我想他会负责到底的。”
彭柏然接不上话了,端起那杯茶一古脑儿全喝了,转身就走。
友人没叫住他。
他呢,只是太心疼这个朋友。
爱得这么深,藏得这么深,这样一份厚重的爱,却只能在暗中给予
tang,如何能不心疼?
彭柏然和他是知己,他们在专业上,皆有无人可及的天份,应该说,这个他小多岁的家伙,相比之下,更有能力。如果可以好好的一步一步的走来,他的成就将不可限量。只是老天扼杀了他的前程……
而他从来是报喜不报忧的。
等他知道他出事时赶来,却是为了完成他未尽的遗憾。
“如是欢欢走不出来,请你激励她,别灰心丧志……”
他做了两手准备,先把她嫁给了别人,让那个人帮着看住她;又交待了他,将来之事……
如此情深,还有谁能比?
彭柏然觉得:靳长宁再如何爱得深,都不及他的。
室内呢,那寂寂的男子,打开了手机,睇着被调出来貌美如花的女子,呆呆的看着,脑子里翻过无数无数过往的画面,那些画面里有她,天真烂漫的她,也有他,年少气盛的他……都幻灭了,如今,只剩下轻轻幽叹:
“小狐狸精,恭喜你终于有了一个好归宿……以后,好好的过日子,把过去统统忘了吧……”
病白的手指,轻轻的抚上少女的脸庞,他闭上了眼,心的地方是空的。
因为,早给了她。
*
邵锋的人生志向是,用功读书,成为一个有用、有担当的男人:
一,为了让自己更好的活着;二,为找回母亲作准备,三,为了报答养父这些年的养育之恩。
在大学里谈恋爱,在他看来,是一件浪费生命的事。
当然,也是因为那些肤浅的女孩子,一个个太傻头傻脑,或盲目的祟拜,或只在乎异性的颜值,或是一味的拜金,稍有点头脑的,都眼高于顶……
总之,他觉得没意思,也没兴趣把精力花在女孩子身上。
萧璟欢这个名字呢,他一到这个学校就听说了,评价很高:校花,天才少女,全校男生心目中的女神,清纯,漂亮,所有可以用来形容的好词,几乎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他有个朋友名叫叶圣韬,给他看了那萧璟欢的照片。
好吧,第一眼印象不差,那也是事实。
可那关他什么事?
“至今还没主,我觉得你们有戏。”
邵锋白他一眼:“阿叶,求你没别多事。我想安安静静的读书。”
“不趁着年少谈段可歌可泣的恋爱,以后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人不轻狂枉少年,懂不,兄弟!”
“我只知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
他觉得读书比谈恋爱有人生意义多了,谈恋爱以后有的是机会谈,人生最佳读书时期却只有这么几年,错过了,那就得悔一辈子,会遗憾说:当初,我怎么就没好好读书呢?太委屈自己了。
“哎,你要是不肯花时间追人。那我想个法子,激人家过来追你怎么样?”
叶圣韬是管理系的,想像能力却非常的丰富。
他呢,也没把这事当回事。
直到篮球赛那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漂亮女孩,就坐在观众席上,观看他们比赛。
短发,娇美,身段玲珑,五官小巧精致,笑容明亮动人,露齿而笑时,就像蓝天白云一般,让人觉得清新,并为之眼前一亮……青春飞扬,芙蓉脸庞,浑身上上下下透着一股子天然去雕饰的美……
坐在那么多女孩子中间,她依旧是那么抢眼。
可也只是印象好而已。
没什么呢!
他们之间没有交集的。
谁想交集就是从这天开始的。
比赛结束时,一切也该就此拉上帷幕了,谁知新闻系那位齐祺同学在那边喊了一声:
“大家注意了,本校最美校花刚刚发话了,这位叫邵锋的帅哥哥,你可要听好了,校花刚刚发话了:你这个男人,她承包了……”
呵呵……
语气好狂。
当时,他正抱着球,
喝着水,要不是他一向冷静惯的,手上的球,肯定会掉,嘴里的水,肯定会喷……
那一刻,他有感觉到自己那个静无波澜的心脏,因为那句话的最后几个字,而砰然狂跳了几下。不过,还好,他没表现出来。
那一刻,他在想,那小姑娘被人这么广播私底下的玩笑话,不知道会有多尴尬。
那一刻,他忍着没去看人家小姑娘现在会有怎样一种想挖地遁逃的难堪表情。
反正,与他无关。
反正,他想当作没听到。
结果呢,那小姑娘居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了台来,笑容依旧灿烂似朝阳,而且居然是目标明确的冲他来的:
“邵锋师兄是吧!有没有兴趣pk一场?”
呵呵!
好玩!
居然有女孩子向他发出了这样一种挑战。
有意思啊,真是有太有意思了。---题外话---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