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传英推开明源,怨恨的目光看着他。
刚才她把发卡摘下来,放在床边的,现在,她一下子把发卡扔了出去,发卡撞在了对面的桌子上。
钻石是相当有质感的,发出了一声声动听又清脆的响声,散落的声音,滚落在大理石地上的声音。
“你为什么让我做『荡』『妇』?”厉传英怨恨地说到。
明源双手抄兜,站在那里,没来得及说话,谢白就进来了。
她是在外面听到动静进来的。
“怎么了?怎么了?”她说到。
进来看到厉传英的嘴上全都是血,关切地说到,“怎么了?”
“没什么。刚才吃柚子咬破嘴了!”厉传英的下唇痛到不怎么敢说话。
“是么?我看看。”谢白走了过来,拿了一块干净的纸巾,给厉传英小心地擦拭了起来。
可是,血擦干了又流了出来,白擦。
谢白给厉传英擦血的时候,厉传英一直目光怨恨地盯着明源,偶尔会冷“嘶”一声,很疼。
她对他,怨念颇深。
“你这是怎么吃的?咬破了一块皮!咬得挺彻底。”谢白说。
厉传英“嗯”地说了一声,被谢白弄得微微仰着头。
明源一直在旁边看她。
终于给厉传英擦完了,谢白说到,“你们继续聊,我先出去!”
转过身,看到对面的钻石发卡散落了一地,说道,“这么贵的东西,说扔就扔,传英,你这脾气什么时候能改改?”
说完,谢白拿着钻石发卡出去了,大概是要去修复。
“的确,好大的脾气!”明源背着身子回应谢白,却是对着厉传英说。
厉传英双臂抱着膝盖,头放在膝盖上,偏向一边,不看明源。
“我走了?”明源试探地问到。
“走吧。”厉传英一点都没有留恋地说到。
明源想想,真是自作多情,早知道,她这样回答,他一走了之多好。
过了几天,厉传英上班了,不过,一看,就是有心事的人了。
唐潜公司的事情,如果不是唐潜叫,她就不去,毕竟研究所才是她的主业。
她已经决定了,要把一生奉献给航天事业。
那天,唐潜收到一条新闻推送,说是明氏集团正式将总部从委内瑞拉搬到美国来了。
唐潜看了,心惊肉跳。
这条消息,厉传英也看到了,不过她没感觉。
她还没有自作多情地以为,明源这是为了她。
这条消息,看过,也就忘了,不知道这条消息引起了怎么样的轰动,不知道明源要将总部都搬来美国,费了多大的功夫。
不过,唐潜公司有事了,她下了班以后,常常要去公司研发产品。
有时候,金萌会跟着。
那天下午,她在做实验,困的不行,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醒来,才看到自己的身上披着唐潜的外套。
“醒了?”明源问她。
“嗯。”厉传英天天都睡不好,这次在桌子上睡得反而比较死。
金萌刚才下去买饭了。
上来的时候,提着三份便当。
然后,她才发现,少要了一双筷子。
“你们俩用一双筷子不就行了?”金萌说到。
“那多不卫生?”厉传英随口回答。
唐潜也说,“我去外面看看同事们有没有多余的。”
金萌只能白了一下自己的眼,“当我没说!不过你们家老唐,有一种让人——”
“能不能别说我们家老唐?”厉传英不满地说到。
“难道他不是?”
“暂时不是!”
唐潜果然从外面借了筷子进来了,说道,“有了,这样不就成了?你出的什么馊主意,两个人用一双筷子,是她先吃还是我先吃?”
金萌又白了一眼,心想:一起吃不成吗?你一口我一口,多么你侬我侬,多么温馨。
厉传英并没有觉得怎么样,一边吃饭,脑子里一边想着自己的实验结果。
回去的路上,她是和金萌一起。
爸妈这几天又回中国去了,因为中国有朋友的女儿结婚,等结完婚以后,他们在国内待一周左右,又来了,现在爸妈退休了,人都还挺年轻,中国美国两处跑,权当旅游。
金萌这次是回去陪厉传英睡觉的,她怕厉传英晚上睡不好。
两个人说着话,忽然经过了一座大厦,大厦外面,各『色』的霓虹在闪,大厦顶层,写着一个大大的ming字。
厉传英的车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怎么停下了?”金萌问到。
“这里是什么?以前这里不是什么都没有的吗?”厉传英问到,很紧张的样子。
“这里啊?孤陋寡闻了不是?这是明氏集团新的总部啊。说起来,那位明教授真是个人才,他不是追你吗?”金萌问到,转过头来问到厉传英。
厉传英重新发动了车子,行驶在灯火通明的路上,“他?他怎么可能追我?我和他差距太大,年龄差距太大,各方面,都不合适。他好歹是能够拉动美国adp的人。”
“可你也是能够影响人类登月计划的人啊!说起来,你的贡献要比他大好多。商人可以取代,你不能?”金萌很正经地说到。
“是么?”厉传英微笑着问到,谁知道呢?
鬼知道为什么,在她的心里从来没有把自己和明源往一块想。
到底是什么,让她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唐潜对我不错,我们俩势均力敌,都懂得奋斗的意义!再说,我觉得商人也是无法取代的,明源能够做到的,别人不一定能够做到。”厉传英的脑子里,又想起明源曾经说过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话,以及“谁上班是为了浪费来的”话,她觉得,明源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这是随着慢慢的接触,才发现的。
若是以前,她肯定还认为他就是一个“小孩”,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富二代么。
“再说,唐潜对我也挺好。”厉传英又说。
“你是不是不知道男人怎么对女人才叫好?”金萌特别诧异地问到,好像要打开厉传英的一片天。
“怎样?”厉传英是真不知道。
“送房,送车,送名贵包包,各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家里当富太太。”金萌向往地说到。
“那女人干什么?这样不是挺没有尊严的?一切都是别人送给你的,你就负责在家生孩子?我的一切都是我自己赚出来的!闻殿青没有送过我,唐潜——”厉传英顿了顿。
“怎样?”
“也没有。”厉传英说到。
倒是明源,送给她的,稍微一出手,就抵得过普通人数年的收入。
只是,她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悲哀,悲哀!你这一辈子,活该是劳碌命。你没这么想过,自然不会这么要求别人,别人自然不会这么做,你也不会心理不平衡。我可不一样,我未来的老公,肯定要送我东西。”金萌微微仰着头,向往地说到,“要是不送我东西,我心理就会特别不平衡!”
金萌和厉传英一样大,不过心理年纪很不一样,金萌好像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的心理上,很幼稚,很乐观。
这个话题,厉传英没再提。
想想,好像自己真是金萌曾经说过的那样——他不知道男人对女人好该是什么样。
爸爸妈妈的一切都是他们俩一起打拼奋斗出来的,一起买房子,一起买车。
没有谁送给谁,自来就是共同所有。
所以,她从未有过男人要送女人东西的概念。
不想了,回到家,厉传英和金萌就睡了。
第二天一早,厉传英送金萌去了医院。
今天是周五,大学里快放假了,今天她不用去兼课,所以,她要去唐潜的公司,继续攻克上次的难关。
本来从医院走,不用走昨天晚上那条路的,可她还是动了一念,又走上了昨天那条路。
车在ming那座大厦,停了下来,从车里歪头看向明氏大厦。
白天看明氏,好像比晚上更加辉煌有气场,里面的人进进出出,跟在委内瑞拉一样,井井有条。
谁带的兵随谁吗?
厉传英看到,明源的车从一边开了过来,明源下车了,快走到大厦门口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从旁边闪了过来,她是背着身子的,厉传英刚才没注意到这么个人,一心都在明源身上了。
现在看,这个女孩子的背影很高挑,在和明源说话,明源也在笑。
明源笑起来,很暖很暖。
厉传英唇角『露』出了一丝轻笑,走了。
真是世上并无事,庸人自扰之。
到了唐潜的公司,去的时候,唐潜正在皱着眉头好像在跟一个人说事情应该怎么做。
厉传英经过他的时候,本来想跟他打个招呼的,不过,看他没心情,直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中午,厉传英去吃饭了,有一个快递送了上来。
厉传英不在,是唐潜签收的。
看包装,唐潜知道是明源寄来的,所以,快递员走了以后,他把快递拿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把快递拆了,是一块特别名贵的表——patekphilippe,好像还是挺贵的那种,大表盘,很适合厉传英的气场,她细细的手腕,戴上应该很好看。
唐潜冷笑,果然是富二代公子,追个人从来都是送东西,简直——庸俗不堪。
他把这块表放进了自己的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