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数日便是会试,但穆青惯常是不喜欢在考试前看书的。有时候考试考得多了自然也会有所心得,文章便成了水到渠成信手拈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加持,加上大周朝那历代名家名篇的研读,如今的穆青对那临时抱佛脚的事情是不想做了。
这天起了个大早,穆青对着太阳伸了个懒腰。
自己慢腾腾的穿了外衣,看看时辰,穆青决定把早饭午饭一起吃了。
距离上次皇后落马已经三日,李谦宇早出晚归,自然是没了时间天天来监视穆青读书。六王爷每天必到宫中给袁妃请安,也会去皇帝处“侍疾”,宫里宫外都夸赞李谦宇至纯至孝。
只是这其中到底所为何事,就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
按理说本不应当这么高调,但终究时不我待,这个关口上冒些险也是值得的。穆青每每都是体贴的表达一些知己的关切,晚上时候陪他说说话也就罢了。
不过终究谈论的都是些闲事,有关朝堂的来年各个人都是精明的绝口不提。
李谦宇做的事情,哪怕他愿意告诉穆青,穆青也要把自己的耳朵捂起来装作没听到。即使心知肚明,也要秘而不宣,这是一种看起来荒诞可笑的遮盖,单正因为有了这层遮羞布才能掩饰住这其中的暗潮汹涌波诡云谲。
“主子,你醒了啊。”安奴捧了盆水从外间屋进来,看到穆青正坐在那里发呆,就笑着说道,“洗把脸,粥我在炉子上温着,我再去弄些菜来就可以吃了。”
穆青收敛了心神,对着安奴笑了笑。似乎在安奴面前,穆青总是会下意识地收敛起自己的那些算计谋划,坦诚地接受自己的相依为命的小书童对自己的好。
拧了帕子抹了把脸,穆青拿着柳条沾着青盐刷了刷牙齿,用清冽的茶水漱口后方才坐到桌前。安奴将一盆子放了各色花瓣的水放在桌旁,穆青把手放进去,没多时就拿出来,用帕子擦干净水渍后才拿了筷子。
原本他是没这么多规矩的,但架不住他和一个尊贵的人物住在一个屋檐底下。想要上李谦宇的餐桌,就要学会这些东西。穆青觉得折腾,吃饭就是吃饭,哪里来的这么多磕磕绊绊,但安奴却觉得不错,每每都要让自家主子来这么一遭。现如今穆青也习惯了,虽然手上留着花瓣香总让他觉得女气。
这里没有旁人,主仆二人就面对面坐着吃饭。穆青本就是个不爱早起的懒性子,如今没人管着越发肆无忌惮,安奴也不喊他,这些时候他也看得出来,穆青是个心里有底的人,或许他比穆青自己还笃定穆青定能高中。安奴每每都是早早起了,跟着府中其他人一道吃些东西,然后就张罗着穆青的早午饭,比不得李谦宇府上厨子做的精致,但是安奴的手艺绝对是顶尖儿的好,味道香气足以弥补视觉上的不足。
挑了根儿腌过的蕨菜放到嘴里咀嚼,去了皮的蕨菜清脆爽利,加上上面香气扑鼻的麻油味道最是下饭。而粥里用的是最好的大米,加上京城难得的海鲜带子,熬煮了许久方才煮好的。穆青把碗里的粥喝完了,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安奴,早上可看到李兄?”穆青用勺子在碗里转了转,让热乎乎的粥能凉快些。
安奴听了这话摇摇头:“不曾的,我只看到了兰若一眼,他是一大早就走了,看着是去牵马的,但是去哪里我没问。”
穆青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就恢复了从容浅淡。把一勺子粥放到嘴里,穆青的眉间却是蹙了起来。
老皇帝虽然是使了一计算计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但终究他的身体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杜罗迷信中曾提到刘世仁形容的李慕言,“面颊泛赤,唇舌紫红,常未语便喘息不止”,这分明就是内里有了问题。如今皇后遭弃,正正是让李谦宇去刷刷好感度的时候,他却是牵着马去何处?
盯着粥碗好一阵,穆青突然道:“雪团呢?”往常这时候雪团早就跑来寻安奴了,那只被李谦宇养肥了的松狮犬最近倒是分外喜欢安奴,老是跑来,现在却是不得见。
安奴眨眨眼,似乎刚刚想起一般:“是的呢,雪团也不见了,我还想着怎的这般安生。”
穆青把碗撂下,暗自思索一番,突然记起原著的一桩事情。皇长孙李承明与李谦宇曾有过一次争斗,最终不分胜负,但是雪团却是被弄折了腿,从那以后就越发不能走动。
现在想来,那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爱犬被弄断腿那么简单,以李谦宇的性子,遇到这等事情必然是当场发作,完没有人下来让李承明全身而退的道理。穆青站起身来,拍了拍微微褶皱的青色长衫,道:“安奴,我要出去一趟。”
安奴却也站了起来:“我与主子同去。”
“不,你替我办另一件事。”穆青回身走到桌旁,拿出了一叠信纸,拿起磨块在砚台中迅速研磨,然后填饱了笔快速的书写着,不多时便是洋洋洒洒两张纸。他把信纸折好,放到了一个小小的羊皮袋子里,用绳子扎好后递给安奴,“你且去城西,最大的槐树底下有个卖糖人的摊贩,你把这个给他便是。”
安奴接过了羊皮袋子,眨眨眼,什么都没问。
不过穆青并不准备瞒他,弯了弯唇角:“这个是要给宜州邓先生的。”
“邓元柄邓先生?”安奴愣了愣,“主子直接修书去便是,何必这般大费周章?”
穆青笑了笑,声音轻轻:“为了表示尊重,李谦宇或许不会安排人监视这个院子,但你真的觉得他不会检查我的来往书信?若是真的这般轻巧容易,我与杜先生的书信往来何至于那般复杂。”
安奴似乎被这句话吓到,微微瞪了瞪眼睛:“主子,你是说,六王爷会拆了你的信?”
“十有*,我不会冒险。”穆青轻轻的吐出一口气,年轻英俊的脸上难得的带出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稳淡然,“我会努力去赢得他的信任,我也会用这份信任来达到我的目的,但是在那之前,什么都是虚的。”
即使穆青和李谦宇是生死之交,即使李谦宇现在将穆青接到府中安住,即使他们早就把各自的底细摸了个通透,但,李谦宇终究是一个皇子,未来还会变成铁血皇帝,穆青如果真的一门心思信他而毫不遮掩,最终早晚是个尸骨无存。
一门心思依附人的,是深宅女子,一门心思算计人的,是腹黑蛇蝎。
穆青是个穿越者,但他更懂得自己所接触的这个人有多危险,而且多疑任性,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永远比别人要难上千万倍。
穆青手上所拿捏的,除了李谦宇现在仍不知深浅的信赖,就是邓元柄的文青报,杜罗的浩气盟,和自己手上的这杆子笔。他把这几样东西都分离的干干净净,让他们之间绝不会有人和牵扯。
认识间最难测的就是人心,穆青不准备当悲情人物。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就是,男人永远可以将理想和感情分得很开,那些搅合在一起的,不是成了情圣,就是成了渣男。
他穆青,要权势,也要爱情,他很贪心,所以他要谋划的注定要比别人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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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从府中借了一匹马,就离开了庄王府。
因着李谦宇的礼遇,府中上下对待穆青也是毕恭毕敬,穆青借的马也是除去兰若牵走的两匹外最好的。通体乌黑,只有四个蹄子处有着雪白的毛,看起来就像是走在云端一般。
穆青听管家说,这匹马叫踏云,是李谦宇起的名字,不得不说,人家起名字的水平比自己好了不少,踏云就比雪团听着雅气多了。
拉着缰绳往城东走,穆青却没有骑上去。到不怕在城中撞到人,实在是穆青到现在没有学会骑马的诀窍,这匹马看着又是高高大大的,没准儿还是个倔脾气,自己若是骑了上去免不得一阵颠簸。
所以穆青便牵着它走,踏云虽然嫌弃他走得慢,但也没有踹他,只是时不时打个响鼻,穆青就塞个苹果给它。事实证明无论什么动物都是天生的吃货,几个苹果喂进去,踏云就显得安分很多。
现在正是午后,太阳正晒着人的时候,街上的人并不是很多。踏云也算是得李谦宇喜欢的,保不齐有个人认识,但因着人少,竟是没人发现穆青这个书生牵着六王爷的马满街乱转。
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城东门,穆青靠着从李谦宇那里混来的一块牌子走了出去。
城东不远处就是一处林子,当初进城时穆青就专门把这车窗往外头看过。后来兰若也曾提起,这里是贵族子弟最喜欢来的,里头没什么凶猛野兽,大多是温顺动物,正是个玩闹的地方。穆青也不知道李谦宇是不是来了这里,但想着雪团被带走,大抵是到这里来了。
原本应该是充当猎犬的雪团现在被喂成了个球,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到猎物。
看到这处林子,踏雪显然很兴奋,前蹄在地上刨着,好看的黝黑眼睛盯着穆青直瞧。但穆青只能跟这只漂亮英俊的马说声抱歉了,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来玩儿的,他到这里,是正正经经刷新好感度的。
心里觉得歉疚,穆青就伸手摸了摸踏雪的鬃毛:“等会儿若是遇到了李兄,你便去跑跑就是,现在先跟我溜达溜达吧,你四条腿我两条腿,你若是直接跑远了我可追不上你。”
踏雪似乎也听得出穆青的意思,默默然的把脑袋扭到一边,打了个响鼻。
穆青的眉间抽了抽,自己……是不是被一匹马鄙视了?
但就在这时,踏雪耳朵动了动,突然昂起头,显得有些不安的但却纹丝不动。穆青还没反应的及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串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密林之中冲出来一人一马。
那是皮深棕色的马,看上去高大健壮,而驾驭它的是一个身穿锦袍的男人,深蓝色的锦衣包裹着结实的身体,他拉紧缰绳时微微抬起上身,背对着光穆青看不清他的脸,却能看得出这是个极其精壮的男子。
“你是何人?在这里牵着马而不骑,本王可是头回见到。”
这声音,清亮如笛音,却是完全不同与李谦宇的嗓音。
穆青瞳孔微缩,整个京中,除了李谦宇可以自成为本王,这般年轻能这般自称的,便只有那么一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查来查去,觉得这篇文真的是清水啊~完全不需要修改【挺胸
亲们想看的感情戏就要来了,因为这次风声很紧,大家要茹素的=v=莲子会努力的!现在让他们有一个么么哒都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其他的似乎根本不用考虑那么早……
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