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男人醉酒后太可怕,宋轻歌坚决不会再让他喝酒。
“这是什么?”
萧锦裔挑了挑眉道,酒杯里并没有酒,他只是好奇拿着把玩。
“嘿嘿,玻璃做的高脚杯,喝葡萄酒用的,大宝很喜欢呢,常常过来喝一些。”宋轻歌走过去道。
大宝喜欢吃甜的,所以很喜欢葡萄酒。
“葡萄酒?他不会醉吗?”
“我可以给你倒一点点尝尝,绝对不可以多喝,你的酒量太差了,酒品也不好,大宝比你厉害很多,他喝二十几杯才会醉,喝醉酒以后特别可爱,一直说我长得好看。”
宋轻歌像某个男人炫耀着她的大宝。
闻言,萧锦裔的脸『色』难看几分,他喝醉了不是也夸赞她……的手很好看吗?
她和大宝大多数时间都在酒楼中吃饭,葡萄酒就放在这边,拿出来给萧锦裔倒了一点点,又和他说起了玻璃杯。
要知道整个天下可唯有她能够制作出玻璃。
萧锦裔尝了一口,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果然如此。
另外一个自己喜欢的东西,都特别甜,对于他来说并不好喝。
宋轻歌就知道这样,大宝自己酿的葡萄酒,加倍的糖。
酿葡萄酒的时候加的糖多,度数也会增加,宋轻歌没敢让他多喝,叫伙计上菜,吃完饭后还有的忙。
他醒来的这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与大宝一样跟在她身边,看着她处理各种事情,然后吃饭回家休息。
每次她交代事情的时候,他就静静的看着,做生意时的她又是另外一个样子,真的很吸引人。
想到她曾经说的那句话,想要成为天下首富,现在他相信了!
晚上萧锦裔睡的很早,宋轻歌知道,是大宝急于醒过来,果然他刚睡下没一会大宝就醒了过来。
“娘子,可以去京城吗?“
宋轻歌朝着他点了点头,见到大宝开心的笑着。
时间转瞬即逝,很快到了宋轻歌和萧锦裔定下出行的日子,黄丽曼和周管事一直送到城门口,连孙知府都来了。
在众人的目光中,宋轻歌和萧锦裔坐上马车离开。
而她们走到一半的时候,悄悄从马车上下去,换了另外一辆马车,渐渐落到前面那辆马车身后,在她们下车后,谷子和另外一名易容成宋轻歌的女子上了马车。
谷子的身材和萧锦裔差不多,远远看上去很难分辨。
“娘子,你说到了京城胖子能认出来我们吗?”
两个人也换了容貌,看上去十分普通。
“那我们就这个样子去找胖子,吓唬他一下。”宋轻歌笑着开口,也想借此缓解下紧张的心情。
尽管都已经安排好,她的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萧锦裔的兴致很高,一直拉着她讲话,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十天,她们也走了一半的路程,再有十来天就能够到达京城。
这一天为了加快速度赶路,错过了一个村子,晚上只能住在野外。
宋轻歌和萧锦裔都很喜欢在野外住,但当天晚上夜深时,一道羽箭破空而来,朝着马车『射』过去……